如果不能控制執著的心,會看到這個世間討厭、混亂、干擾,會覺得痛苦,必然是很累的。一旦落入見聞覺知的相裡頭,你會執著於「有」,會執著要滅掉這些,就入了生滅相。

n-09-03蓮慈上師生活禪手機美編攝影之二十(我的一日速食)

法無戲論 法性妙空

<蓮慈金剛上師2002年11月7日《維摩詰所說經》第八十三講講經開示>

 各位法師,各位同門師兄姐,大家晚安!

  今天我們還是繼續講《維摩詰所說經》的「不思議品第六」第66頁。維摩詰居士在這一品裡與舍利弗論道,要破除小乘行者對於法的執著。因為小乘行者抱著「苦、集、滅、道」這四聖諦來修,認為因為有苦,結合在一起就是苦上加苦,既然有這麼多的苦,必然要斷滅它,所以就修道來滅這些苦,就不會受到輪迴的苦惱,而得到解脫。這就是小乘破除輪迴的方法。小乘行者對於法是非常執著的,認為有苦可以斷,有法可以修,有果可以得。他們終生都是以這樣的理論來修,而且認為是理所當然的。維摩詰居士是大乘菩薩,看到小乘行者的這種偏狹的觀念,認為他們還是落入執著,還是著相。所以祂要把他們這種執著去除。

  上一堂提到「夫求法者。無見苦求。無斷集求。無造盡證修道之求。」就是我們剛剛講的這一段。因為小乘看到有苦,要斷除苦的結集,然後能夠證滅修道。維摩詰居士說沒有這回事。「所以者何?」祂底下解釋為什麼,總括一句話就是:「法無戲論」。祂認為法是完全離名離相的,才叫作真正的法。如果還有相可說,有相可證的話,就是一種戲論,不是究竟的。祂說真正求法的人,知道法是沒有言語相、沒有文字相、沒有實有相的。一切的法統統都是一種假名、假相,你不能執著於這些假的名相為實有。如果你認為這些名相是實有的話,就是落入戲輪。底下又說,「若言我當見苦。斷集。證滅。修道。是則戲論。非求法也。」就是說你認為有這種斷苦、斷集、證滅、修道這些方法,就是戲論,不是真正求法。祂這個理論,從「夫求法者。無見苦求。無斷集求。無造盡證修道之求。」到這最後一句就是前後呼應,就完整了。祂前頭提出理論,中間給了一個答案,到最後祂做一個總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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蓮慈上師生活禪手機美編攝影之二十(我的一日速食)

  因為法無戲論,無法可說的。如果你認為有見苦、斷集、證滅、修道這些法,就是取相,著了法相了,就非真正求法的正念了。這個完全都是空性的思想。維摩詰居士的每一個理論都是在講空,破除執著。你講有什麼,就是進入了執著當中,都不是究竟,不是真正的求法。我們既然知道有苦,我們覺得有苦,我們又修道,但又不可以講有苦,也不可以講在修道,有什麼可以斷,一般人是沒有辦法理解的。舍利弗雖然是一個大善根器,維摩詰居士開頭這麼幾句,也不能讓祂豁然開朗,明瞭這是什麼意思。所以祂要繼續再講,直到祂開悟。

  「唯。舍利弗。法名寂滅。若行生滅。是求生滅。非求法也。」祂說舍利弗,所謂法的名字叫作寂滅。意思是法根本就是寂滅的,寂的,滅的,完全沒有的。所謂「寂滅」就是說也不會生出來,也不需要去滅它,無生無滅。既然法是無生也沒有滅,如果你以為我說修行生滅之法,其實是在求生滅這回事。比如說你認為有苦生出來了,這一刻覺得心裡有苦,你就要去滅掉這個苦。這就是在做生滅這件事情。所以維摩詰居士說如果你在求法要把生出來的苦滅掉,你事實上是在求生滅,你不是真正懂得求法的人。因為法是不生不滅的,不會有生滅的現象,是無秩序的,總括一句,法是無形的,既不可以生,也不可以滅。講生滅其實是你的意念上認為有生,你的意識認為需要去滅,是落入了妄求生滅的偏見執,落入了求生滅的戲論當中,不是真正的求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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蓮慈上師生活禪手機美編攝影之二十(我的一日速食)

  「法名無染。若染於法。乃至涅槃。是則染著。非求法也。」法本身是無染的,法本身沒有好也沒有壞,沒有高下分別,它是空性的。維摩詰居士講的是法性空。既然法性是空,空就不會染了。虛空是不會染色的。為什麼你會認為虛空有色呢?這是因為你的眼睛著色,就是著相。所以祂說真正的法是空,空性,性空。空性的東西就不會染和不染,所以說「法名無染」。祂說「若染於法」,你如果認為法是有染的,會受到改變的,認為這個法會讓你受到污染,另外一個法會讓你不受污染,達到涅槃。祂說這想法才統統都是染。用凡夫的心去判斷的,就落入了凡夫的有染執著。「著」就是執著,「染著」就是有染,污染的執著。凡夫判斷一件事情,一定是針對「有」這回事。或者說執著於「有」和「無」,或者是執著於「止」和「斷滅」。「有」就是說執著「有」這個念頭,事情必然會「有」這個現象。這是一種有的執著。「無」就是一種斷的執著。這兩種觀念都是凡夫相,都叫作染著,一定要破除。

  再來祂又講:「法無行處。若行於法。是則行處。非求法也。」你如果認為有法可行的。我來求法,我要修這個法,去行這個法。祂說這也不是求法的態度,你是在追求法的行處。「行處」就是行法的軌跡,行法的規則。「無行處」事實上還是在講空。法沒有可以行的方處,因為法是不可觸、不可摸。祂還是空的,無性的。所以你如果認為有法可行,那麼還是落入法的執著,執著於你現在「得到」的這個法了,你要去做這個法,你要去行這個體法了。祂說都不對的。這都不是證入了法性空的智慧當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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蓮慈上師生活禪手機美編攝影之二十(我的一日速食)

  「法無取捨。若取捨法。是則取捨。非求法也。」法不能讓你拿到或放棄。你如果說取得或是捨棄這個法,你只是在做取捨的事情,並不是有求到法。眾生就是認為有這個法,這個法好,這個法可取;這個法不好,把它丟掉;這個法可以讓我修到清淨,這個法會讓我污染。祂說這些污染、清淨、要取要捨、去行法斷念、去滅真修道等等統統都不是求法,你所做的只是取捨的功夫,只是在那裡演一種法的遊戲,不是真正的證悟法。如果你認為這個法是可以讓你去除污染達到涅槃。祂說你想到涅槃、污染就是執著了。祂的意思完全是最高空性的見解。佛性是絕對的,沒有相較,沒有比較的。你不能說我開悟的這個佛比另外開悟的那個佛還要大。凡是佛性現前,就是絕對的。佛性是一如,沒有比量現量。

  因為小乘行者實在太執著了,所以維摩詰居士要一點一點地破掉他們的執著。祂針對小乘的執著針針見血地破除。小乘怕污染,祂說法沒有染不染的。小乘執著於有法可以斷苦,祂說求法去斷苦只是戲論。你如果說法可以生也可以滅。祂說不對,法本身是寂滅的。你如果認為有污染要去除,有涅槃要進入,祂說這些都是執著。污染和涅槃是沒有分別的。祂意思是真正的法性,沒有這種分別,也沒有這個名相,也無跡可尋。你也不能說得到了什麼法,或去除什麼法,不可以取捨。這就是釋迦牟尼佛祂在《四十二章經》裡頭講的:「飯千億三世諸佛。不如飯一無念無住無修無證之者。」無修行者意思是說,沒有法去修,也沒有佛的相,也沒有法的相,也沒有修行之相,祂說這才是最高的。所以你怎麼講都是落入了偏執,不是偏於有、偏於常,就是偏於空、偏於斷。你不明白這個道理的話,就不能領悟覺悟到無上正等正覺,就不知道什麼叫作真如佛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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蓮慈上師生活禪手機美編攝影之二十(我的一日速食)

  維摩詰居士講的是真如。因為我們自己還在修行的過程中,所以我們會說有這個法有那個法。但是在真正開悟的人眼中是沒有這個分別。你說,哇!我今天拿到天底下最大的一個快速成佛的方法,我要找一個山洞秘密關在裡頭,不修到清淨不出來。維摩詰居士一定會講,法無取捨,法無行處,法名無染,法名寂滅,法無戲論,法無行處。所以還沒有開悟的人叫作凡夫,已經開悟的人是佛、是覺者。覺者講的跟凡夫講的常常是沒有交集的二條平行線。凡夫因為智慧不夠,修的還是初級,不懂不理解這些道理,就開悟不了。而維摩詰居士講的是圓法,是最圓滿的頓法,要頓悟的。所以初級的修行人要理解祂的大道理是很難。但是祂講到後來,舍利弗祂們也都開悟了。這些阿羅漢其實修行功夫很好的,已經差不多接近無染的邊沿了。祂們已經修到很清淨了,就差那麼一點點。但是祂們還在苦修。為什麼?因為祂們一直還在努力去「斷」去「滅」。所以維摩詰居士就轉祂們的念頭,讓祂們可以更圓滿,進入一個更圓滿的真如法界的境界,而不會墮入斷滅的法執當中。祂這是在解脫祂們。

  底下祂講「法無處所。若著處所。是則著處。非求法也。」這裡講的「處所」就是說法在哪裡。你說法不在這一邊,在那一邊,去那裡才有法。祂說不是。法是不能用處所來分別的,因為法是無性的。祂不可能有這個規則,或者說法存在這邊不在那邊。祂不會有這種分別判斷,這種處所的分別。祂說「若著處所。是則著處」如果你認為法在某一個地方才有,是著了處所的執著。不是真正的求法者。祂的意思就是說,法是瀰佈虛空,無所不在的。祂「無所處」,是統統在,也統統不在的。所以說是不能分別,也不能去執著這個分別的。祂說你認為法有相的分別,就是用相的識別去分別它。「相識」就是你認為法有相的識別,有種種的分別。你認為這個法是怎麼怎麼樣的,那個法怎麼怎麼樣,祂說這都是落入了法相當中,而你只是從每一個法相當中去識別它。祂說這不是求法,你只是求相,只是去分別法的不同。祂說你是在研究一個法相,不是求法。

  我們知道很多人終身在研究佛法,把各宗各派,十小宗、淨土等等各種道、顯、密都在研究,而且研究得很透切,他認為他是在求佛法。按維摩詰居士的論點,這只是求法相,非求法。因為這是在分別法的相,去識別比較這種方法好不好,淨土宗好不好,禪宗怎麼怎麼樣,密宗怎麼怎麼樣,這只是在辨別法相,不是求法的人。他總是執著於「有」這個名相的話,絕對不會開悟的。所以說,研究佛法的人只是理論上理解而已,是開悟不了的。祂講的是你必須要實際上去證。實修實證的人到最後會明白這個道理,但僅僅在理論上下工夫的人,永遠不能進入這個中心,就永遠不能開悟。

  「法不可住。若住於法。是則住法。非求法也。」祂說你不可以認為法是可以住持的。有人認為:「我一定要擁有這個法,終身讓它住在我這裡。」祂說如果你認為法是常住的話,你就是住於法,而非求法。因為最高的智慧認為法是無住的,法是無相的,無相當然就不會常住。住就是住留。那法既然無相也無形,當然不能說讓祂住留在這裡。祂的意思是空。所以有人說要常住這個法,是不對的。釋迦牟尼佛《金剛經》裡頭都有說「應無所住。而生其心。」這個無所住,就是在講,你不可以住於法。住於法就是執著於法。你知道這個法,然後讓祂無住,同時生出智慧和菩提心,就是無住於法。佛陀講你要證悟,就不能住於法,也不能執著於法,不能有絲毫的法執,認為有法可以終身依靠。祂說真正到最後你是要放掉這個法,不可住於法。事實上在修法當中,是有法可修,但是,這只是個因緣,讓你在這個因緣下去修出你的智慧來。但是,你仍然要明白法是空性的,只是隨緣讓你去修而已。所以要「無所住而生其心」。

  「法不可見聞覺知。若行見聞覺知。是則見聞覺知。非求法也。」你也不可認為有一個大法可以見識、可以聽、可以去覺受、覺悟,或者去認識、認知。「見、聞、覺、知」是說修法是要去見聞,要覺悟,要去理解,這是一般凡夫俗子的方法。祂說如果認為要用見聞覺知這種方法去行,是落入見聞覺知的這種「有」的定性,不是求法。因為法是隨緣生的,萬法都是不可以取相的。如果認為有見相、有聞相、有覺相、有知相,還是落入了虛妄相。所以不可以說我要去見、去聞、去覺、去知法,也不可以去取法、捨法、住法,這些統統都是執著。不可以有一絲一毫的執著。

  今天眾生所以修行這麼困難,就是一個「著」字,就是著相。眾生執著「人相、我相、眾生相、壽者相」,執著於我跟人的執著和法的執著。所以要破除的就是「我執」和「法執」。這兩個執著都能夠去除,就一塵不染,什麼事都沒了。佛法是很高深的學問和智慧。因為它的層次高,智慧高的人不會畏懼,而智慧低的人聽到這些道理,想不通,就害怕不喜歡,悶煩不要了。如果今天維摩詰居士有一個道場來講這個法,佛堂一定是門可羅雀。因為維摩詰居士講的是最高的正見,最後連法執也要破除,沒有很高智慧的人是聽不懂的,會覺得很荒謬,還不如聽神通故事。

  眾生執著這些相已經是多生多劫了。要他們空四相,破執著相是很難的。你叫他不要著相,他會說你還不是著相?你自己如果不著相,就無所謂今天穿喇嘛裝還是不穿喇嘛裝。像密勒日巴就是破相了,所以祂不穿衣服。因為祂已經修到無相了。露也是空的、幻的,穿上衣服也只是幻上加幻而已。但眾生的眼睛是著相的。密勒日巴這樣做,憑的是法性空,是破除法執的修行人。祂的意思是修行完全是修內在的空性,求法求的就是內在空性之法。要自己內心放在空,然後去隨緣,進入這個世俗。以空性的出發點去利生處事,才能超然於物之外,超然於環境之外,超然於煩惱之外。

  如果不能控制執著的心,會看到這個世間討厭、混亂、干擾,會覺得痛苦,必然是很累的。一旦落入見聞覺知的相裡頭,你會執著於「有」,會執著要滅掉這些,就入了生滅相。嗡嘛呢唄咪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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