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母往生的時候,我處理家母的後事,將她埋在「彩虹山莊」,近期已進塔「雙蓮境界」。

我特別寫了「遺產拋棄書」,由駐美「經濟文化辦事處」證明:

「盧師尊拋棄母親的遺產」。

我主張:

「將我的一份遺產,送給四位妹妹,盧勝美、盧玉意、盧幗英、盧霓英。」

我為什麼寫「拋棄書」。

只有一個原因:

我在金錢方面,諸弟子供養我已足。

沒有必要拿母親的遺產。

我很「知足」。

有人告訴我:

世上有很多人,對遺產的分配是很計較的,往往是對簿公堂。

遺產糾紛很多。一般人的想法,有了嫌不夠,多了還要更多,更多也要更多。 錢多多益善,沒有人拒絕的!

我算是「稀有動物」了。

我拋棄。

四個妹妹無異議

但,

我的兒子盧佛奇,及女兒盧佛青有點聲音。

他她說:「阿嬤說,也要一小份給佛青(孫女),一小份給佛奇(孫子)。」

「今天,爸爸寫拋棄書,我們都沒有了!」

哈!

我忘了!對不起佛青、佛奇。

我對兒子女兒說:「將來補給你們!」

 

家父往生了!我處理後事,在雷藏寺的「西方境」。

我同樣要寫「拋棄書」。

四位妹妹勸阻,說:

「上回你寫拋棄書,分財產時,在稅務上產生了甚多麻煩。比較複雜了。你這回不要寫拋棄書。」

「你若不寫拋棄書。分起來比較容易,你只要分成四份給我們即是。」

於是:

「我沒有寫拋棄書。」

我們打開父親的「遺囑」。

令我吃驚的是:

父親說:「長子盧勝彥,住美國,事業有成。特將盧勝彥的一份,轉給看護工小章。」

四位妹妹忿忿不平。

要申訴:

我淡然的說:

「我們要尊重父親的意思,絕對不可以違背,就給小章吧!」

小章,是我以高薪聘請的看護。

照顧父親很辛勞。我跟師母住美國西雅圖,無法親自照顧老病的父親。

小章日夜相隨父親。(多年)

我知道很辛苦。

我們只能用高薪去請看護小章照顧。

人與人之間。

相處久了!

產生了感情,這是很難免的一件事。

父親把我的一份遺產轉給看護工小章,也是理所當然。

就這樣吧!我自己已很「知足」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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