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出家人的戒律之中,當然是不可以跳舞的。
舞──是世俗的事。
不舞──是修行人禁戒的事。
我們且看:
福州,永隆院,「彥端禪師」,上堂,大眾雲集。彥端禪師從法座上起來跳舞。
眾人看了目瞪口呆。
彥端禪師告大眾:「會嗎?」大眾說:「不會。」
彥端禪師說:「山僧並非捨了道法,而現凡夫之舞蹈,為什麼你們不會?」
盧師尊會跳舞嗎?我答「會」。
人問:「為什麼盧師尊不跳舞?」我答:「為你!」
這「舞與不舞」。「會嗎?」
我提示:
彥端禪師從法座上起立跳舞,和「佛陀拈花」,盧師尊「金雞獨立」,其實是一,而非二。開悟者沒有分別,只是為了世俗中的人,我才不跳舞的,為什麼,答案當然是「為你」。
開悟者,明白法身、佛性,如果以法身、佛性來跳舞,又有什麼罪過?
我實實在在告訴大家,我跳舞沒有什麼罪過,你跳舞就有罪過,這是為什麼?請諸聖弟子參一參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