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我跟隨師尊蓮生活佛學密法二十八年之後的今天,我聽到虛空中傳來師尊的聲音對我說︰
「你可以教眾生修法。」我在多年前不就是在教眾生修法嗎?為什麼現下才叫我去教眾生修法?我知道,這句再普通不過的一句話,其實是很難的。因為這代表了我代師教導眾生修法才剛剛「及格」。
我到了這把年紀才得到可以教書的證書,可見有資格教修法是多麼不容易的事。因為教人修法不是唸儀軌而已,而是要讓人能夠進入法當中,知法、重法、受用法,從而能夠自利利他、自覺覺他地行法。對於自己能夠得到虛空認可可以教書的資格,我雖然感到很榮幸。但是我認為,充其量我只是一名佛菩薩在人間的一名小小「助教」而已,不是講師,不是大上師,更不是成就者。作這樣想的時候,等於是給自己一條生路,在自己未來的修行生涯中,才會有進步的空間。
另外,我觀察到,師尊與弟子們在一起的時候,常常看每一個弟子,但是大家不要誤會,師尊不是在看你穿什麼衣服或是什麼。師尊看弟子,絕對沒有妄念,始終保持清淨,所以師尊才可以在眾生當中游刃有餘。面對一百人也清淨,面對一萬人仍然清淨,絲毫不受污染,這不是佛是什麼?
一般人只要面對一個人的業障,就已經倒地不起。但是師尊面對幾萬人,仍然輕鬆加持大眾,我覺得普天之下,再也找不到這樣慈悲和大成就的師父。至於其他的弘法人員,我認為大家也不用去考試和評價,因為沒有任何一位弟子有師尊這樣的成就,大家都還在努力清淨的階段。
至於弘法人員主持法會的功效,事實是,只要在演法時是清淨的,這一壇法就清淨,就有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