蓮慈上師生活禪手機美編攝影之二十一(卑詩第一學府UBC大學一瞥)
法不可見聞覺知
<蓮慈金剛上師2002年11月14日《維摩詰所說經》第八十四講講經開示>
各位法師、各位同門師兄姐,大家晚安:
我們今天繼續講「不思議品第六」,上一堂講到「法不可住。若住於法。是則住法。非求法也。」真正的求法,就不可以執著,不可以刻意地去尋求,應該是無住而生心,也就是去除小乘行者對法的執著。小乘行者最大的毛病就是法執,他們最後還是執著於有斷實之法,認為需要斷除污染的法,結果用這個方法斷除以後,就住在這個法裡不能出離。接下來「法不可見聞覺知。若行見聞覺知。是則見聞覺知。非求法也。」通常人們求法,都會有所見,然後用智慧去覺悟去認知,這是一般的人的求法方式。但祂認為,如果你還在見聞覺知當中,你所見到的不是真正的法性,你所做的還是在求見、求聞、求有所覺有所知當中,這個還不是究竟見道的法性。究竟是空的,你所見的一切都是空的,你聞的,覺悟的,所知的統統都是幻。真正求法的人是要求無相的法性,而不是這些落於知見的法。有所知,有所見,這叫作落於知見,所以佛法到高深的地方,小根器的人是很難去悟入,因為裡面講的都是無相的法性。
底下也是在破法執法見,「法名無為。若行有為。是求有為。非求法也。」法性的名字叫作無為法,法性是以無為去悟入,無為去證知,有為就是有相。用有相、有所做為的法去印證法性,事實上你只是求有為,並不是真正的法。
法分有為法和無為法。做有為法,它生起的時候就會產生外相,那麼你去認知了這個相,就住在這個相上;如果你還想去滅除它,那麼你就有滅除它的相,生起、滅跟住,統統叫作法相裡的有為法。無為法是完全沒有生起,所以是沒有生、住、滅之相的。但是事實,講無為,也不全然是無為,無為法也是有有為的法在其中,是一體的兩面。也就是你在做的當中,一面做一面斷,這是一種很高明的止跟觀,任運跟立斷的功夫,行當中馬上可以斷,在斷的過程中又可以任運;任運的時候,就是有為,空的時候,就是無為。空其心而去求法,心不住而事實在修,這是一種高明的真正的求法途徑,就是要破除眾生見法著於法、見法住於法而不能脫離。
法執是很難破的,如果有為和無為配合不當,就落入法執。譬如說,有一個師父帶了個徒弟去過河,看到一個年青的女子掉到河裡喊救命,師父就跳到河裡,把這個女子抱到岸上。這件事過了一個多月以後,徒弟忍不住就來問師傅:「師父,我們出家人是不能碰觸女人的,這是犯戒的,師父那天為什麼抱著那個女子呢?」師父講:「我已經早就沒有這回事了,隨做隨忘,我已經放開了,你居然還抱了她一個多月。」他的腦子裡還一直想著抱女子這件事。但師父是那個時候救人,那個時候抱,當時也就忘了,這就是無所住而生其心。「師父平時是這樣教的,為什麼他嘴巴講的與做的不一樣呢?」這徒弟一直耿耿於懷,但又不敢問,每天禪坐想的就是這個問題,忍不住的時候,終於問了出來,所以師父說:「是你抱,不是我抱。」徒弟落入有為法了。但你在做有為法,馬上空去,就變成無為。如果完全無為的話,反而是不能度眾生的。
行見聞覺知,但是不可以著這個見聞覺知,法是一種工具,修出真如,真如叫作佛性,佛性叫作法性。實相是破除種種的相,法性才洞然現前。我們不講用五官、六根、六識去見,去品味,沒有的,自然的就會現前的,這就是一個很深的悟道的方法。如果認為這樣也不可以,那樣也不可以,統統斷,斷到最後很恐怖,再也沒有辦法在娑婆世間生存,一定要躲到有餘涅槃中去,這叫作執著於涅槃的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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譬如說誦經的時候,你向別人介紹,這個是我敲了十年的木魚,這個是我的壇城,這個是我坐了十年的蒲團,有事情的時候,你就說等一下,我一定要進到壇城去修法,去敲我的木魚,我的心才能安靜下來,是這樣的,很多人一定是這樣的。因為敲了十年、二十年,已經習慣了,為了求安心,他一定要敲他的木魚,這個也就是執著於這個法。哪天他的孩子把木魚拿走,沒有那個木魚,他的心就亂了。真正的法是沒有什麼法可求的,是隨時都可以生出來,做完了又隨時滅掉,這才是自在。如果有法可得,就不是自在。所以祂講的是最高的求法的現象,我們要及早認知這個事實。
為什麼這篇叫不思議品,就是你已經能夠見到究竟的法性相、空相中的真實相,才能演不思議的神通,不思議的神通任運才會出現。如果還沒修到一切都能夠無牽掛,不受束縛的話,還在法執當中,就沒有辦法演化不思議的大神通。所以修法的人,最後要斷除的就是這個法。除了斷除個人的我執我見,還要斷除這個法執。斷除我執已經很困難了,還要斷法執,你說沒有法,我要依止什麼東西呢?習慣於依靠一個法,沒有我要做什麼呢?沒有法我怎麼當聖人?事實上,無法可求,當下證悟。證無可證,等同虛空。「是故舍利弗。若求法者。於一切法應無所求。」
「五百天子。於諸法中得法眼淨。」當下,五百天子在祂的這正反種種法的演繹當中,得到了清淨的法眼,認知真實法相,當下開悟。佛的五眼當中,有一個就是法眼,肉眼、法眼、慧眼、天眼、佛眼,佛證的就是這五眼,維摩詰講了這麼多段什麼叫求法,到最後你就證得了法眼淨。
記得好幾年前,我在開示的書上講過,這是一個很重要的階段,你一定要讓自己有智慧法眼,否則會亂擇法。師尊的文章裡講過,很多人喜歡到各宗各派去看,看哪一家的法好;還有的跑到紅黃白花四教去看,有的跑到西藏,尼泊爾,有的跑到印度、泰國、日本,跑來跑去一直找,有的是淨土念佛,有的禪宗靜坐,但是,他也不知道哪一個是最好的,找到後來他很迷惑,這是為什麼?這就是他們法眼不具。
有人說他們傳了一種法,在肚臍裡安一個輪,然後轉一轉,不用怎麼練就可以成佛了,稱做法輪。(笑)他們就去修這種東西,釋迦牟尼佛傳過密法,但祂沒有傳過這種肚臍法,一般人沒有這種智慧,就被誤導。有一些新來的,不曉得拜過什麼師,修了什麼祕密大法,結果被搞得家破人亡,沾了一身的降頭。因為他們找錯門路,拜錯師,學錯法,很痛苦的,小的失去財產,大的沾了一身業障病,這是學了外道邪法的後果。
如果法是以釋迦牟尼佛的智慧正見教你的才是真的,如果有人說他要教你法,你就要判斷,是不是釋迦牟尼佛教的智慧,又以這些智慧做他的主體,領悟到什麼是法性,什麼是實相。這個才是最好的選擇。
這五百天子,因為祂們過去有宿世的因緣,多生多世前已一直在修,所以在這一世佛陀開示中馬上得度得到法眼。據說得到清淨法眼是有一個果位的,表示他登地了,登上了初地,初地的法眼是清明的。所以說聽到善知識講的一席話,勝讀十年書,聽到一席話,能夠減少他天長地久修行的時間。
我們末法的眾生修行得不夠,所以雖然又看又聽,只是增加了一點知識,要得到法眼淨,還要花工夫去禪修,才能真正進到法性。平常沒有見到法性的人,會用很多自己想出來的很淺薄的道理在那裡辯來辯去,可以說是迷人說夢話,是迷惑的人在講佛理。在自己編織出來的智慧網裡,講得口沫橫飛,自以為是,不可一世。這些在佛菩薩眼中來看,就等於是螞蟻辯論,螞蟻在說佛理一樣。
但是菩薩很慈悲,看你講佛法,就讓你講,總還有救,所以末法的眾生要講很久,研究佛法很久,不曉得要多少世。
有些人來問我:「我是在家自己修好呢?還是出家修好呢?」這個很簡單嘛,在家就是Part time零散修,出家就是Full time全職修,是不是?(笑)因為你在家還要賺錢啊!找工作啊!賺錢還要賺更多啊!現在打一份一千塊錢的工,改天你還想找一份二千塊錢的工,找不到還不死心,這些都是世俗的五欲的東西。
如果你要Part time修也沒有問題,那你每一世每一世都擔一點,旁聽也好啦!就是你喜歡一隻腳踩在世俗的船,一隻腳踩著佛陀的踏板,每次都是這樣過你這一生的日子,你覺得很好也無所謂。而這五百天子很多世都是盡心盡力護持佛法的人,所以才能在這一世一聽到佛的正智,馬上就得到了果位。今天就談到這裡。嗡嘛呢唄咪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