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維摩詰所說經》第140講

「德守菩薩曰。我我所為二。因有我故。便有我所。若無有我。則無我所。是為入不二法門。」

若無有我  則無我所

<蓮慈金剛上師2004年2月8日《維摩詰所說經》第140講講經開示>

  今天我們繼續講《維摩詰所說經》「入不二法門品第九」。在這一品裡所有的大菩薩摩訶薩都出來發言,互相交流修行心得。第一個發言的菩薩名叫法自在,菩薩的名號代表祂所修持成就的法門,所以祂說的話,就會很契合祂所得的名號。祂說祂能夠進入菩薩的法門,是因為多生多世修無生法忍,祂知道法無生,宇宙之間的萬法沒有自性,它不會自己生起來,也不會自己滅掉,不能說有法,也不能說沒有法,祂領悟了這個道理之後再去實踐,最後祂證得了無生法忍的不輪迴的菩薩果位。

  談到自在,許多人也說自己很自在。譬如我今天做白財神法會,我看到麵粉、冰糖就很開心,這表示我與財神的趣味相投。吃喝得很高興,看起來我也很自在,但是這只是某一種色聲香味等的觸覺的自在,而法自在是要確實明白。麵粉固然好,但是麵粉本來是無性的,吃了也等於是沒有吃,都一樣自在,因為你知道這些都是空的,快樂與不快樂都是空。如果是吃到了才自在,沒吃到就不自在,這就不叫法自在。像師尊每次講自己很自在,這不是隨便講的,是祂證得了自在才會這樣講。不像普通人隨口說「你有沒有錢都可以自在」,等到你肚子餓了,你肚子裡的蟲子在勾你的腸子的時候,看你還自不自在!法自在菩薩從無生法忍起修,明白為什麼生?是因為人的心念和幻覺讓它升起。所以說,無生法要用有跟無去看破,這是最好的解除你的根本煩惱之道。

  「德守菩薩曰。我我所為二。因有我故。便有我所。若無有我。則無我所。是為入不二法門。」德守菩薩的名字也是代表祂的修持的法門,即守德之意,祂專門守戒、守住道德。祂說,我和我所有的是二。在佛教界,我代表一種能,譬如火柴與火,火柴點著變成火,火會產生一種能量,你感受到火的能量,就是我所。我與我所產生出來的看起來是兩個,屬於有,這是因為首先你承認有一個我成立,才會有我與我所出來。如果第一個條件就把它否定掉,我是不存在的,接下來的就統統不存在,沒有屬於我的東西,就沒有我的覺受出來。所以德守菩薩說,用這樣子的道理去想的時候,我才證得了不二法門。

  雖然否定了我的真實性,但是另一方面,還是有我的因緣,譬如今天因為有騎龍白財神法會的因緣,所以你來參加,我看到每一尊坐在那裡,看到你們的報名表,拿到手上的護摩木,證明我是確實存在的。還有我們能覺受到護摩的能量,這個我與我所因此因緣而產生。因緣存在是有,但是你要想因緣是無性的,有與空都是無性,沒有分別,是一不是二。所以佛法講一,不說我有他沒有、我漂亮她不漂亮,只要講二,就不是菩薩的不二法門。有與沒有都是隨因緣假現的一種現象,是一種幻化。我是暫時的,我得到的福分也是暫時的,我們把借你看幾十年的財產的因緣,叫作有福分的人,福分少的人,這一世的因緣就是比較窮一點。但是這些事實上都是空的,你看到哥哥有,你沒有,你就從此不與哥哥說話;你也不要理睬你的媽媽,因為她偏心,這就叫執著。如果你早一點來這理聽經,你這一生就不會有那麼多的痛苦,你就不會想要時時堅固自己心中的堡壘,讓自己去記住要恨的人一輩子。恨一個人是需要費很多的電力,你才不會忘記恨他,否則你一開心忘記恨他,那不是吃虧嗎?如果是恨一百個人,那不是死得更快嗎?同樣,愛人也是一樣的道理,這些是我的,是我所,他不可以跟別人,每天吃不下飯睡不著覺,這就是煩惱。

  所以說,菩薩用不二法門去看,沒有什麼東西是你的,世間的一切都是幻,你只有進入到不二法門,你才能掌握法性的實相。嗡嘛呢唄咪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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